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72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8-26 11:33
名称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四次会议第40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6]317号 成文日期 2016-08-26 11:3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就郭敏委员提出关于加大对电动出租车扶持力度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截止2015年底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68万辆,其中银川市达到67万辆,占全区的39.9%,并且以年均11%,每天近300辆的速度增长。全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0.3万吨,一氧化碳排放总量为104.8万吨,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为11.6万吨。根据银川市大气污染物源解析研究结果,银川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对PM2.5的年均贡献率为14%,PM10的年均贡献率为9% ,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日益凸显,并且已成为雾霾天气发生的重要成因之一。出租汽车电动化的推广将会对我区未来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你委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对推动宁夏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电能替代节能减排,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厅将积极协助做好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