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97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6-10-19 10:39 |
名称 | : | 关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有关情况的通报 | |||
文号 | : | 宁环办函[2016]86号 | 成文日期 | : | 2016-10-19 10:39 |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要求,2015年12月1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了《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全区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均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了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促进了环境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全区地市级环保部门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4个,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4个,实施“双随机”监管污染源362家,一般排污单位180家,重点排污单位146家,特殊排污单位16家,随机抽查信息公开108个,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57个。县级环保部门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11个,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13个,实施“双随机”监管污染源665家,一般排污单位406家,重点排污单位189家,特殊排污单位33家,随机抽查信息公开58个,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90个。
二、随机抽查工作主要做法
银川市环境监察和监测部门严密配合,在最低比例的基础上,对一些重点企业加大抽查频次,严查不正常在线监测设施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并将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升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吴忠市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建设污染源日常动态信息库和相应的随机抽查管理平台,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涵盖了一般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库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录入、信息更新及信息公开工作。石嘴山市严格执行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按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按期报送清单,反馈意见,推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足。由于国家正在推进环境监察垂直管理工作,部分地区以此为借口,存在一定的观望和消极态度,被动应付“双随机”抽查工作,缺乏主动意识,导致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滞后。
(二)部分县区数据库建设滞后。2016年上半年,全区18个县级环保部门机构建立了11个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和13个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与国家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反馈信息不及时。部分县区执法人员不足,按照随机抽查比例,无法达到辖区污染源全覆盖。部分市县无专用网站,双随机信息公开存在难度。固原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存在信息反馈不及时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部署。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是自治区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安排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地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完善机制,推动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各地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完善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现有污染源信息库的基础上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推动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升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效能。
(三)及时反馈,推进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各地市要定期总结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按照《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辖区本季度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情况、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以及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立完善情况和附件中的调度表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每年12月22日前,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及调查表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附件:1.污染源“双随机”工作进展信息调度表(另存)
2.污染源“双随机”抽查情况表(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