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363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0-19 10:38
名称 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6]342号 成文日期 2016-10-19 10:38

固原市人民政府:

现就李光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体搬迁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泾源县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工作。2013年以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项目为抓手,安排泾源县专项资金2916万元,支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座、集污管网10.2公里、垃圾填埋场 2座,购置垃圾处理箱586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22辆,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8处。2014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还专门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奖励资金30万元,支持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低氮+分级燃烧改造,减少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经过3年环境综合整治,泾源县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下一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六盘山生态保护等方面继续对泾源县予以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保护好泾源县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