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217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1-18 11:37
名称 关于2016年1—8月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文号 宁环发[2016]64号 成文日期 2016-11-18 11:37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近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对各有关厅局、五市及宁东基地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汇总,现报告如下:

一、《两个方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两个方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进一步细化了2016年重点任务,并印发了《2016年全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安排开展取缔“九小”企业、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综合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强化南部山区跨界河流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等重点工作18项,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确定了实施主体。

(一)工作督查检查情况。

今年以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督查检查工作,4月份,组织由厅机关大气环境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环监局、监测中心站等单位参加的两个督查工作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对一季度五市及宁东基地管委会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反馈了意见建议。8月份,召集自治区各有关厅局、五市及宁东基地环境保护局,召开了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向环境保护部上报了我区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报告。

(二)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两个方案》情况。

各地级市和宁东基地管委会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五市印发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重点入黄排水沟2016年-2018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措施和任务。特别是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分别召开环境治理誓师大会、环境保护大会、固原市五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及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对2016年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区)、相关部门、企业签订了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任务。

(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情况。

2016年,共安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5个,建设项目2个。其中,银川市4个,石嘴山市2个,吴忠市1个。截至上半年,全区实际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14个,各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如下:

银川市(5个):完成了贺兰生态纺织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实施德胜工业园区废水收集工程(废水由生态纺织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和永宁(望远)第二污水厂扩建工程建设,正在开展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石嘴山市(2个):正在实施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吴忠市(4个):涝河桥食品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正在实施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建设。太阳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已建成,正在进行提标改造设计招标。盐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按照预处理后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统一的模式实施,现已开工。

中卫市(3个):完成了中卫工业园区、恩和纺织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了石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调试。

(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情况。2016年,共计划安排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2个,提标改造19个,扩建1个。其中,银川市提标改造6个,扩建1个,新建2个;石嘴山市提标改造3个;吴忠市提标改造4个;中卫市提标改造3个;固原市提标改造3个。截至上半年,全区实际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20个,各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如下:

银川市(8个):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建成投运。银川第二、四、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实施。银川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银川第七、九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

石嘴山市(2个):石嘴山第二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组织验收。平罗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实施。

吴忠市(5个):新建的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正在实施盐池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替代原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吴忠第二、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正在新建红寺堡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替代原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

固原市(1个):新建了固原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建设。

中卫市(4个):中卫污水处理厂、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建设,海原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替代原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两个新建工程已开工建设。

(五)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情况。

编制了银川市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等6条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正在实施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至绿地21城东沟段综合整治工程;吴忠市南干沟重金属污染治理正在建设;中卫市中宁北河子沟已对1.8公里河道进行清淤疏浚,人工湿地项目正在建设。

(六)项目储备库建设情况。

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完成了我区省级项目储备库建设,自治区级项目储备库共包含项目198个,经组织专家筛选,最终确定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固原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共189个上报中央储备库,其中123个项目入选,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得分位于全国170个申请城市的前列。

(七)资金投入情况。

2016年,我区共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726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等13个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2630万元用于支持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目前,资金已全部分配到有关市县。同时,积极探索PPP等引入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市县政府对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2018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及重点任务分工等抓得还不够紧、不够实,有些工作没有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如各市均没有按要求编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实施方案,银川市、固原市没有按时间节点报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东基地到目前尚未编制上报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方案。

(二)列入计划的各市工业园区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及排水沟整治进展缓慢。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方面:灵武市生态纺织示范园、永宁经纬创业园未实施提标改造,平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新安科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尚未开工。太阳山同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城镇污水处理厂方面: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银川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尚未实施,泾源县、彭阳县、西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尚未开工建设。吴忠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

重点入黄排水沟方面:银川市银新干沟、四二干沟人工湿地,石嘴山市第三(五)排水沟入黄口和威镇湖人工湿地,吴忠市清水沟、南干沟人工湿地等项目还在做前期工作。

(三)黄河支流、沙湖等重点湖泊、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黄河支流清水河1-6月份、葫芦河和渝河还不能稳定达到Ⅳ类水质目标;沙湖由于内源性污染,目前还是劣Ⅴ类水体,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银川市南郊水源地和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还存在个别污染物超标现象。这些都严重影响国家对我区水质目标考核。

(四)自治区各厅局牵头部门对所负责的任务开展还不到位,如重污染企业退出搬迁规划、工业水循环利用规划、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等工作尚未得到有效落实,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工作还比较滞后。

(五)按照国家规定,每个单月的27日前要将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环保部,但是自治区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普遍存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各市、县(区)应加快推进黄河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沿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进度,强化责任,倒排工期,严格时限,注重质量,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投运。特别是已安排项目资金的工程应全面加快进度,尽早发挥作用。对西吉县擅自停建葫芦河氧化塘工程,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尽快建成。

二是各市、县(区)应充分利用好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科学合理谋划项目储备,积极鼓励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是各市、县(区)应加强对水环境监管,特别是对黄河支流跨界断面、沙湖和重点入黄排水沟沿线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全面取缔直接入河湖、水库、排水沟的企业直排口。

四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协调和指导力度,推动各项工程加快实施,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五是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在第四季度对相关厅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确保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