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25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1-04 15:15
名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6]496号 成文日期 2017-01-04 15:15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89号)要求,现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随文报上,请予审核。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环办厅〔2016〕59号)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建设美丽宁夏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为规范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原则,成立了由赵旭辉厅长任组长,黄雅杭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针对各类不同信息,规定了具体的审核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厅系统年度效能目标责任考核,按照依法行政、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和政令畅通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形成了全系统协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今年以来,我厅坚持建设 “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的网站功能定位,不断加大对宁夏环保网建设投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支撑能力,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基础保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监督投诉方式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网站共设置一类栏目24个、二类栏目130余个,分别公开了权利责任清单、财政预决算、环境评价、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法律依据、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监察执法、环保各项工作动态、环境质量等信息,同时开设了环保投诉、厅长信箱、便民服务、环境咨询等栏目,保障了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监督权等,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切实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6年,网站共编辑发布信息3000余条,其中环境要闻1573条、媒体聚焦947条、区内环保136条、环保论点13条、视频新闻59条、公示公告61条、环保文件6条。编辑、转发各类环境行政、业务管理信息、国家通知公告、国内环境动态信息890余条。网站日均访问量达2000人次以上。及时受理转办网上环境投诉、厅长信箱4期。公开2016年度干部任免信息、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考、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共5条;“六五”环境日期间,网站开设环境新闻、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栏目,及时转载发布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环境保护信息,解读热点政策,回应公众关切。

(二)拓宽环境信息公开覆盖面。2016年4月份,召开2015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12月份,召开全区水污染防治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闻发布渠道,在宁夏手机报、“宁夏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发布环境新闻和环保信息1400余条,发送量达16万余人次。扎实做好宁夏环境保护网站信息发布和环保新闻转载工作,利用网络传播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共发布2700多条信息,在宁夏新闻网加挂链接,并上传至环保部宣传教育网,扩大了宣传效果。

三、重点工作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

(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积极推进环保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主动加强与环境保护部的沟通,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审改办的对接协调并及时报送取消的非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厘清执法主体和法定职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行政检查和其他执法职权由80项压缩保留57项,减少近30%。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工作日时限均比法定时限缩减50%,提高审批效率。率先在全国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及时取消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定、加工利用废旧机电企业认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管理登记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预审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宁夏政府网、宁夏环保网予以公示,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做到便民、高效服务。

(二)按时公开财务管理信息。制定部门预算公开方案,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并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对环保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公开。不断细化环境保护厅“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及时公开厅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批次、人数信息、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三)主动公开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按月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发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实时发布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监测数据,按时发布宁夏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信息,利用信息简报等方式公开黄河干流、支流,主要排水沟,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组织对各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定期印发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指出各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区环境质量分析会,完成了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上公开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督信息3条,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建设项目(含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含辐射类)竣工验收信息139条,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按要求公开国控、区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每年公布减排计划、减排目标责任书、减排通报,公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和信息。到2016年11月份,共编制完成《宁夏环境质量月报》10期、《宁夏环境质量季报》3期、《2011-2015年宁夏环境质量报告书》、《2015年宁夏环境状况公报》、《关于五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情况的通报》10期、《环境质量专报》10期及《全区五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10期、《环境质量统计公报》10期。

依法公开环保执法、行政处罚、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立案处罚企业13家,罚款194万元,同时在宁夏政府网、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违法企业相关信息,并将企业违法信息传送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污染投诉举报受理信息3条, 12369投诉举报受理118件,同时公布处理情况,处罚结果。按年度公布全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按季度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并实时更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相关制度,健全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受理、办理及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了办理程序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渠道畅通。2016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并全部办结。按受理方式看,11件通过网上申请、2件通过信函申请;按涉及内容看,全部属于申请文件公示;按办结答复情况看,1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予以答复,同意公开8件(其中1件我厅对申请公开内容部分答复),建议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公开5件(向市县环保部门申请公开2件,向其他部门申请公开3件);按办理期限看,全部按时办结。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2016年,我厅办理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主要采取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进行答复,没有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我厅未对政务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6年,我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主办1件、协办12件),政协提案18件(主办9件、协办9件)。办理自治区重点提案1件,我厅确定的重点提案1件。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我厅承办的31件建议提案中,内容涉及我区环境保护立法、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经济转型升级、土壤安全、生态建设、环保技术应用推广、农村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环保队伍编制和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在网上公开。

(七)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2016年,我厅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有1个,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我厅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务公开专项经费共10万元。

四、政策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情况

2016年,我厅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更多运用图片、图标、图解、视频等方式,加大解读力度。健全环保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舆情收集工作,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消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准确、亲切、自然的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政府信息,切实发挥了正面引导作用。

五、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我厅结合环境保护部及自治区政府部署要求,制定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宁环办发〔2016〕77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督查问责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等涉及到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各个方面的多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厅系统、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市、县环境保护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严格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执行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对年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等情况,依法在宁夏环境保护网上公开。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相关制度执行有待强化、公众互动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切实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加大网络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统计公报、空气质量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展等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及时、准确的环境信息公开,赢得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利用新兴信息技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保障。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出台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基层环保部门业务指导,督促各处室(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规定和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

附件附后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

附件1:2016年度承担牵头任务的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政务公开自查自评表(总分100分)

单位名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填报时间:2016年12月13日

事项

内容

赋分标准

有关说明

分值

备注

组织建设

(14分)

成立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对外公布(4分)

未落实一项扣2分。


4

成立了由赵旭辉厅长任组长、黄雅杭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环保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有1个,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

2016年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

我厅2016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机制,全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可加5分。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以上(2分)

未落实扣2分。


2

★成立或指定政务公开工作办事机构及专门配备工作人员(6分)

未设立或明确指定工作机构的扣2分;专职工作人员少于1名扣2分;未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扣2分;考核纳入但赋分不足4%的扣1分。

加分项:2016年内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根据职能统筹及工作开展情况,酌情加3分—5分,累计加分项不超过该大项分值。


11

▲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2分)

围绕宁党办〔2016〕67号和宁政办发〔2016〕79号文件,未制定出台本单位具体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的,每少一项扣2分;在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网站管理等方面无制度的,每少一项扣0.5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该大项分值。


2

印发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宁环办发[2016]7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闻发布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闻采访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制度》《“12369”环境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宁夏环境保护网站环保投诉(咨询、留言)办理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环保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环保厅政务信息奖励制度(试行)》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政务公开

平台建设

与运行

(20分)

★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与各公开专题设置、内容保障情况(16分)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及时更新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包括相关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统计数据等基本信息)、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政民互动(如厅长信箱、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等)等必设专栏开办情况,每少一个扣3分;网站智能搜索、信息可获取、与新媒体融合、网络安全等功能性设置情况,必要功能配备每少一种扣2分;网站公开内容少,未建立内容保障机制的,扣3分;本单位网站数据库建设缺失,公众需求较大的本单位掌握的公共信息资源及有关数据集,一个都没有提供,扣2分;出现网页更新慢、内容失准、链接无效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极少转载、链接国务院、对口国家部委、自治区政府等重要政策信息的,扣1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加分项:近两年内,本部门官方网站实现改版升级且较好符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的,酌情加3分—5分,累计加分项不超过该大项分值。


21

我厅网站“宁夏环境保护网”于2016年12月已实现改版升级,更加符合政务公开规范要求,可加5分。

★政务新媒体、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热线电话等公开平台运行情况(4分)

本部门政务微博还未开通的,扣0.5分;已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包括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官方热线电话等公开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主要负责同志连续两年未出席一次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扣0.5分;本部门(单位)新闻发言人年内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少于2次,扣0.5分;年内举办新闻发布会少于2次,扣0.5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加分项:开通政务微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良好且关注度高的,酌情加3分—5分;开办本部门移动客户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酌情加1分—2分;开办的官方热线电话运行良好,群众使用率高且普遍欢迎,受到对口国家部委表扬的,加2分。以上累计加分项不超过该大项分值。

未开通政务微博

10.5

我厅2016年开通“宁夏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运行良好,每日更新领导活动、环境信息、热点舆情、环境政策、技术标准等相关信息,可加5分;环境保护官方热线“12369”电话运行良好,群众使用率及满意度较高,可加2分。

政务公开

共性工作

(10分)

“两个清单”公开(2分)

未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设专题集中公开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扣2分。“两个清单”公开不完整、不全面的,视情况扣0.5分—1.5分;不及时公布“两个清单”调整或变更情况的,扣0.5分。


2

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决策公开(4分)

未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的,扣1分;未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布由本单位出台或牵头起草出台重大政策决策草案、依据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扣1分—2分;未建立民意调查制度的,扣1分。


4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宁环办发[2016]84号

财政预决算及督查、审计结果公开(2分)

未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的扣1分;对涉及本单位督查及审计的结果及整改情况等公开不到位的,视情况扣0.5分—1分。


2

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指南建设(2分)

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的,视情况扣0.5分—1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的,视情况扣0.5分—1分。


2

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

牵头任务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30分)

《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16〕79号)中要求牵头工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30分)

在“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信用宁夏”系统建设、政务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要求公开的或牵头公开的,未完成任务每项扣10分;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每项视情况扣2分—5分。在支持“双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民间投资、培育发展新动能、扩大对外开放等工作,未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设专栏或设立微信专题等集中发布相关政策的,一次都没有开展的,扣4分;未指导推进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或指导推进成效不明显的,视情况扣1分—5分。累计扣分项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加分项:试点单位、同比公开任务较重的单位,2016年公开任务落实较好的,视情况加5分—10分,累计加分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30

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

政务公开

专项工作

(26分)

政策解读工作(8分)

由本单位起草或牵头起草出台的重要政策,未实现“应解读、尽解读”的,视情况扣1分—5分;解读材料未实现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的,视情况扣1分—2分;政策解读稿仅限于文字,图解、图表解读、微视频解读等分众化解读方式少于5篇的,扣1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0.5分;发布的政策解读材料,大量存在与新闻宣传报道稿混为一谈现象的,扣1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加分项: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并大量推出专家解读材料的(累计5篇以上),酌情加1分—3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并大量运用图解、微视频等方式解读政策(累计20篇以上),受到群众广泛欢迎的,酌情加3分—5分。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8

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

公开前保密审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10分)

未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的扣2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渠道(如本单位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各有关窗口、信息公开联系电话等)存在不畅通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答复不规范、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因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行政诉讼败诉的,每发生1起,扣1分;因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到位,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未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扣2分;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失误造成信息泄密的,视情况扣1分—2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10

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相关制度,健全了已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受理、办理及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了办理程序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渠道畅通;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根据需要改版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文稿纸,新增了“保密审查”一栏,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工作。

年度报告编发质量和按时上报备案(6分)

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年度报告的,扣1分;未在本单位网站集中公开2009年—2015年的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视情况扣1分—2分;公开的年度报告未按要求起草发布,质量不高,大量存在要素不全、内容缺失、表现形式呆板、大篇幅抄录历年报告等现象的,视情况扣1分—2分;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的,扣1分;上报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存在统计误差、逻辑性错误等问题的,视情况扣0.5分—2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本小项分值。


6

按时上报并在宁夏环境保护网公开

★▲按时完成自治区政府日常安排工作(2分)

要求报送的有关政务公开的材料,存在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材料质量差等问题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因政务舆情回应监测处置不力,应对不得当、不及时,造成大面积舆情负面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要求试点的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消极应付,慢作为乃至不作为的,视情况扣2分—5分;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往年政府信息或政务公开工作被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权威机构通报,截止2016年10月仍未进行有效整改的,每项工作扣2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该大项分值。

加分项:政务公开单项工作有亮点有突破,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或其他国家级、省部级权威机构表扬的或作为典型经验推广的等,每项酌情加5分—10分。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该大项分值。


2

按时完成,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点名批评。

注:有“★”标记的,指该项有加分内容;有“▲”标记的,指该项有扣分内容。

附件2: 本单位自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表

单位名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填报时间:2016年12月13日


平台名称

始办日期

栏目、频道、功能等设置情况

信息公示或推送情况

点击量或关注情况

运用平台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进行政务舆情回应及政民

互动情况

运用平台实施数据开放情况

备注

官方网站

宁夏环境

保护网

2008.06

主页面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分设“权利责任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事项”“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环境评价”“监察执法”“组织机构”“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环境质量”“辐射监管”“污染源管理”等多项内容,基本涵盖我厅政务公开范畴。

全部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实行“应公开,尽公开”

点击量1782060余人次

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且积极链接或转发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解读内容

开设“厅长信箱”、“环保投诉”、“意见征集”专栏,积极开展政务舆情回应及政民互动工作。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运用网站等平台实施数据、信息公开。


政务微信

宁夏环境保护

2016.06

主页面设置“环保官网”“微发布”“微服务”等三大专栏,分设“政策法规”“视频新闻”“五市空气质量排名”“空气质量状况”“环保投诉”“在线投诉”“环保知识”“多彩生活”“历史回顾”等二级栏目。同时链接宁夏环境保护网。

积极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信息,大量转载国家环境保护部、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相关信息,实时发布市县环保动态及信息

目前关注人数1151人次

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发布国务院、环保部 、全国人大施行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并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工作。

自2016年6月1日开通后截止目前共推送信息800余条,信息阅读次数共96581人,阅读人数共26898人,其中好友转发共5455次,朋友圈阅读次数为13572次。

实时发布全区环境质量信息、五市空气质量排名、空气质量状况等数据信息。


政务微博









未开办

移动客户端(APP)









未开办

热线电话

“12369”

2008.12





积极受理社会及群众环保投诉,及时查处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反馈。



其他










说明:该表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填报自身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未开办的,请在备注栏注明“未开办”。

附件3: 本单位及所辖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表

单位名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填报时间:2016年12月13日


截止2016年底本地区或本系统各类平台数量

本地区或本系统各类平台全部名称

2016年新开办的平台数及名称

2016年改版或升级的平台数及名称

指导、监督、推动各类公开平台的专项制度文件

2017年推动各平台建设工作思路

近两年本地区或本系统平台建设所获荣誉

备注

官方网站

1

宁夏环境保护网

0

1 宁夏环境保护网

《宁夏环境保护网站环保投诉(咨询、留言)办理制度》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加强网站日常监管及改版升级,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站存在问题。



政务微信

1

宁夏环境保护

1宁夏环境保护

0


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拓宽信息发布范围,大量推送转载各类环境保护信息,根据公众需要进行改版升级。



政务微博








移动客户端(APP)








热线电话

1

“12369”

0

0

《“12369”环境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受理查处范围,提高举报受理及反馈效率。



其他









说明: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统计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有公开平台信息,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计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不包括行政村、居委会)的所有公开平台信息;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负责统计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公开平台信息。垂直管理单位应统计到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