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13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09-26 09:10 |
名称 | : | 关于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有限公司现场复查情况的报告 | |||
文号 | : | 宁环固发〔2017〕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9-26 09:10 |
宁环固发〔2017〕8号
关于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
有限公司现场复查情况的报告
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按照你处《关于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有限公司环保复查的申请》(宁兴汇发[2016]16号)文件批示要求,我局于2017年1月12日对该企业2016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复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整改完成情况
(一)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由生活区改迁至生产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防渗处理,设置了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二)危险废物贮存场已按标准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要求建立了经营情况记录薄,并报告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四)按照规定要求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环境监测,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符合污染控制相关要求。
(五)完善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和职责,管理责任制度已上墙。
(六)油罐区整体地面尚无防渗硬化措施,因冬季不利于土建施工,企业计划于2017年春季待气温条件许可后,开工建设。
以上为企业2016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整改要求,油罐区防渗土建问题待2017年春季监督落实,要求5月30号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复查发现的新问题
(一)复查发现该企业厂区东北角有约300个废矿物油油桶露天堆放,堆放场地无防渗措施,要求企业立即对露天堆放的废矿物油油桶和泄漏的废油及污染土壤进行清理,废矿物油油桶委托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处置。责成吴忠市环境保护局2月12日前监督企业落实完成。
(二)复查发现企业磅秤计量办公室内有废矿物油入厂记录6车次,合计83.17吨(附转移联单6份;磅秤单1份)企业无法提供对应批次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已责成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做进一步调查,并将查处情况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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