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508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处 发布日期 2017-08-21 16:09
名称 关于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7〕127号 成文日期 2017-08-21 16:09

 

宁环函〔2017127

 

 

 

 

 

关于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

(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宁公建函〔2016899号)及附送的《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该项目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6月批复(环审〔2003171号),项目于20044月开工建设,20088月投入试运行。201715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线路经过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在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未提及线路进入保护区,你局须进一步核实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在保护区段的路线变更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进入保护区建设的情形。

二、项目进入保护区段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须进一步核查。

鉴于以上原因,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你局提供的《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予以退回,你局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重新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附具相关支撑性文件资料。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张耀林

  话:0951-5160967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32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自治区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3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