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50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环境影响评价处 | 发布日期 | : | 2017-08-21 16:09 |
名称 | : | 关于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7〕12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08-21 16:09 |
宁环函〔2017〕127号
关于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
(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宁公建函〔2016〕899号)及附送的《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该项目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6月批复(环审〔2003〕171号),项目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投入试运行。
一、项目线路经过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在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未提及线路进入保护区,你局须进一步核实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在保护区段的路线变更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进入保护区建设的情形。
二、项目进入保护区段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须进一步核查。
鉴于以上原因,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你局提供的《青岛至银川公路定边至武威联络线(宁夏境)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予以退回,你局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重新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附具相关支撑性文件资料。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张耀林
电 话:0951-5160967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