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50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处 发布日期 2017-08-21 16:10
名称 关于省道203黑风沟桥改线段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验〔2017〕8号 成文日期 2017-08-21 16:10

 

宁环验〔20178

 

 

 

 

关于省道203黑风沟桥改线段公路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查〈省道203黑风沟桥改线段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函》(宁公建函〔2017295号)及附送的《省道203黑风沟桥改线段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7330日组织同心县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同心县境内,线路起点位于省道203线K325+600,沿黑风沟东岸台地布设,于K327+462处跨越黑风沟,线路沿苏家沟机砖厂南侧布设,终点K329+825与省道203线衔接,路线全长4.225公里,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60公理/小时。本项目工程实际投资为4710.49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2.76%201111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宁环审发〔20112号)。项目于201271开工建设,20131020日完工,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对路基区、弃土场、临时占地区等采取了植被及工程措施。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在保证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采取避让措施减少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同时,在道路两侧进行了植被恢复及绿化。

(二)项目路基区建设了排水沟,黑风沟桥面两侧建设了雨水导流管。

(三)黑风沟桥两侧设置防撞防护栏、警示标志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了《宁夏交通运输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项目全线共设置了弃土场1处,弃土场设在沟谷地带,并进行自然生态恢复。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相关要求,落实完成了植被及工程恢复措施,且已发挥了生态效益。

(二)项目环评报告中无声环境敏感目标,调查期间在公路沿线200米范围内,新增了土峰村14户居民。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各声环境敏感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路基区建设了排水沟,黑风沟桥面两侧建设了雨水导流管。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并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运营后,应预留环保专项资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同心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51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厅领导、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同心县环境保护局,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5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