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63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 | 2017-10-20 08:57 |
名称 | : | 关于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设施整治的函 | |||
文号 | : | 宁沙管函〔2017〕30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10-20 08:57 |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及环境保护部等7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5号)要求,我局将依法对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经核查,你公司建设的“甘塘至武威南铁路中卫迎水桥等3座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输电线路自长流水加油站东侧进入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终点止于长流水牵引站,跨越保护区总长度约1.3公里,其中核心区0.2公里、缓冲区0.9公里、实验区0.2公里,已建有高压线塔10座。该项目至今未通过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未批先建违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前拆除以上违建设施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特此函告。
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