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70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17-10-17 09:29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水体函〔2017〕534号 | 成文日期 | : | 2017-10-17 09:29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买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区五里坡地区节能减排力度,有效推动能源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至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先后在五里坡生态移民区建设大型沼气项目3处,投资总额超过2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自治区资金1029万元,企业自筹971万元。目前五里坡生态移民区建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个,奶牛存栏量达3.8万多头,每年产生的粪污基本上通过沼气项目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年产沼气75万立方米,可供1000多农户使用;产生的沼气、沼渣、沼液不仅为当地农户提供了绿色能源,而且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绿色有机肥。已形成了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种植生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关于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情况说明
利通区扁担沟镇五里坡奶牛生态养殖基地由于各养殖企业分布较为分散,污水管网铺设较为困难,因此未设置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但2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均设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处理后能够达到排放要求。
三、关于安装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情况说明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会同农牧厅积极协调利通区农牧部门,争取项目支持,做好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督导养殖场通过堆粪发酵等先进技术进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并继续争取自治区出台沼气、沼肥终端产品财政补贴政策,推动沼气工程的正常运行,加大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关于建议尽快立项实施的情况说明。
因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于2015年底实现了全覆盖,中央专项资金从2016年起不再安排,对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性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压力。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积极协调自治区农牧厅和吴忠市政府,努力筹措资金,争取尽快立项、尽快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