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37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11-14 10:21
名称 关于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技术审查意见
文号 宁固管发〔2017〕161号 成文日期 2017-11-14 10:21

 

 

 

宁固管发〔2017161

 

关于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技术审查意见

 

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根据《关于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宁宝化发〔201750号),我局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是我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该公司位于灵武市再生资源经济循环示范区4号路南侧,法定代表人方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NWF[2017]001号,许可证有效期自2017110日至202219日,核准经营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1-08251-005-08900-199-08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900-200-08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0-08/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900-211-08900-212-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1000/年。

二、申请事项

因该公司经营需要,现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三、审查情况

根据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企业新办理的营业执照,该公司已于2017914日将法定代表人由方伟变更为刘海军

四、审查结果

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同意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海军,其他均无变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

                   2017101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黄雅杭副厅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化学品管理局  201710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