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47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发布日期 | : | 2019-01-04 17:45 |
名称 | : | 关于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审土壤函【2019】2号 | 成文日期 | : | 2019-01-04 13:45 |
宁环审土壤函〔2019〕2号
关于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
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的函
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的申请》(宁佳能〔2018〕72号)收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经现场核查,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夏佳能创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能创科公司”)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薛斗,原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NWF[2017]006号,资质有效期自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0日,核准经营类别为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为10000吨/年。佳能创科公司针对10万吨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佳能创科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新建1座精馏塔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建设的新产生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分类贮存措施、渗滤液导流设施、地面防渗措施建设不规范。
(三)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宁夏凯圣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无危险废物类别。
(四)未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罐,现有原料罐区应急管道未进行维护,有堵塞现场。
(五)申请资料中提供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不规范。
(六)申请资料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未提供有效原件。
(七)申请资料中提供的近一年内监测报告中缺少非甲烷总烃监测因子。
(八)申请资料中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则制度内容缺失较多。
(九)申请资料中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及安全设施检测已过期。
三、审查意见
经审查,佳能创科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决定不予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联系人:李艳明 (0951)5160956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4日
抄送:自治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