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41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大气环境管理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8-17 13:43 |
名称 | : | 关于举办全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大气发[2018]46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8-17 13:43 |
关于举办全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和调整工作,提高各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按期完成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和调整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举办全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培训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15楼会议室。(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
三、 培训内容
《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解读、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解读、声环境功能区划案例解读。
四、 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环境监测站分管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各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环境保护局请于2018年7月11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qhjgl@163.com。
(二)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往返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大气环境管理处马 薇 0951-5160947
环境监测中心站 张 磊 0951-868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