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412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 | 2018-08-16 17:32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8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监察函〔2018〕617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8-16 17:32 |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8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现就刘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贺兰山东麓(西夏区段)打击非法盗采砂石料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国土、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采矿区露天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国土部门牵头、环境保护部门配合,现场核查了石嘴山市红果子工业园区周边8个偷挖盗采砂石情况,将发现的问题致函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要求属地政府及部门把好砂石开采业管控源头关,确保非法盗采砂石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银川市西夏区5个采砂石场、1个取土场进行现场督查,督促属地加大对采砂石场监管力度,规范治污设施建设,防止扬尘污染。目前,属地环保部门已对西夏区套门沟内开山建材、开山石料厂、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共计罚款24万元。
为建立贺兰山东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议属地政府将非法盗采点位生态修复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为开展非法盗采点位生态修复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以确保盗采砂石区域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有效改善。
联系人: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 王楠
联系电话:0951-5160878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