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10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18-08-20 14:35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水体函〔2018〕708号 | 成文日期 | : | 2018-08-20 09:45 |
宁环水体函〔2018〕708号
会议提案(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牧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33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协助你厅办理政协第226号关于促进宁夏马铃薯产业绿色生态发展的建议。根据我厅工作职责函复如下:
为促进马铃薯淀粉加工业绿色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向原环境保护部致函《关于商请从环保政策上支持固原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技术治理污染的函》(宁政函〔2016〕136号),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回复了《关于支持固原市开展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利用研究试点工作的复函》(环水体函〔2017〕6号),同意在固原市进行废水汁水还田研究试点工作。一年多以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中国环科院的技术指导下,固原地区积极开展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技术治理,先后制定出台了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计划利用两年三季(2017年至2019年生产期)取得科研成果,目前,列入试点范围的马铃薯加工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试验正在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待技术成熟后向全区全面推广。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农牧部门在促进马铃薯淀粉加工业绿色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方面提供监管和监测保障。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环境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