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164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8-06-25 11:00
名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2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8〕454号 成文日期 2018-06-25 10:10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32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就李焕民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吴忠市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的建议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建设银川都市圈,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重大部署,也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自《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以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全力推进银川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育,对吴忠市的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2017年,支持吴忠市7305.71万元,主要用于吴忠市燃煤锅炉治理、清水沟治理、水源地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保护、秸秆焚烧以奖代补资金等。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大了支持力度,支持银川都市圈环境污染治理5.62亿元,其中投入吴忠市1.96亿元。通过资金投入和项目带动,今年1至5月,扣除沙尘天气影响,吴忠市市PM2.5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之下降幅度均大于2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1%,同比增加3.6%。黄河干流宁夏段6个国考断面均为Ⅱ类优水质;主要排水沟吴忠市罗家河入黄口、清水沟入黄口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Ⅳ类,水质明显改善。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湿地公园等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全区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1.2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24.76%,形成了三屏一带五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其中吴忠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占比约27%,有力保障了吴忠市的生态功能。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正式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为巩固红线划定成果,2017年开展了“绿盾行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9个国家级和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2221处,其中吴忠市哈巴湖、罗山、青铜峡库区自然保护区清除人类活动点位874处,保护区内所有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全部拆除。

三是协同治理环境污染,净化生态环境。一是实施了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污染“四尘同防”治理。广泛动员开展清尘行动,对大气重点控制区域4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实行扬尘在线监测。银川都市圈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依托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和煤改气、煤改电,确保2018年银川市建成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其他市、县(区)建成区全部完成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截至目前,银川都市圈范围内2018年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已完成60%二是完成了6条排水沟和12条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封堵涉水企业直排口45 个,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需要提标改造的28个全部完成工程建设,三是全面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全面掌握土壤污染底数。现已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3036个,利通区土壤修复治理初见成效。

四是抓好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建立协作机制。深入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经济体系。突出银川都市圈各开发区引领示范作用,全力支持宁东基地、滨河新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协同发展。优化沿黄生态国土空间布局,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优化、限制、禁止发展产业名录,杜绝新增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项目。完善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稳步推进宁陕、宁甘、宁蒙等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区域应急联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杜荣伟  0951-516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