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92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 2019-05-24 15:15
名称 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宁生态环保办[2019]10号 成文日期 2019-05-24 14:10

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五市2017年度《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考核结果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刚性要求,兼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五个地级市考核结果为:中卫市、固原市考核等级为优秀,吴忠市为良好,银川市、石嘴山市为合格(详见附表)。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银川市典农河(西夏区断面)、第三排水沟(贺兰县断面)、第五排水沟(贺兰县断面)、中干沟入黄口、四二干沟(金凤区断面)、大河子沟(含宁东断面)等7个未达到考核要求。石嘴山市第三排水沟(平罗断面)、第五排水沟(平罗断面)、第三第五排水沟入黄口、沙湖等4个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沙湖水质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但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吴忠市所有断面均达标。固原市所有断面均达标,其中渝河、葫芦河等2个断面水质改善明显。中卫市清水河(海原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中卫市第一排水沟水质改善明显。

(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我区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共排查上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13个,总长度64.337公里(银川市9个30.42公里,吴忠市2个11.497公里,固原市1个12.27公里,中卫市1个10.15公里,石嘴山市无黑臭水体)。我区13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比例达到100%。银川市已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对建成区内的9条黑臭水体进行销号。

(三)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2018年,11个国控考核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比例为63.6%。其中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总硬度、硫酸盐监测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自治区考核的银川市贺兰县水源地氨氮超标。

(四)地下水水质情况。全区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为0,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要求(6.7%),银川市X037点位水质下降。石嘴山市武554、武663点位水质改善,武822、武721点位水质恶化。

三、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2019年是水环境质量改善和考核的关键年,各市要将水污染治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综合治理要求,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压茬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清单挂账销号制度,加强精细化管理,综合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加强不达标水体达标建设,全面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快实施5条黄河支流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加大典农河、沙湖、星海湖水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完成重点入黄排水沟入黄口人工湿地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等措施和源头控污、工程治污、科技攻污、法治管污等有效手段,全面防治水污染,扎实修复水生态,切实改善水环境,确保黄河干支流、重点湖泊和排水沟等水质达到既定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加强执法监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强涉水企业违法违规排污等执法检查,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水质信息共享和公开要求,充分运用通报、预警等手段,推动水污染治理缓慢、水质改善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四)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谋划治理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且需要花费大量财力、物力,必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应将治理资金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资金到位,保障职责内各项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同时,按照项目储备库入库的具体要求,结合辖区水环境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的需求,科学确定水污染治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水污染治理项目储备库,为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做好项目储备。

附表:1.五市考核排名

           2.五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附表1

五市考核排名

名次

地市名称

考核成绩

考核等级

1

中卫市

94

优秀

2

固原市

91.33

优秀

3

吴忠市

87.99

良好

4

银川市

68.64

合格

5

石嘴山市

67.87

合格

附表2

五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表

银川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分值

年度目标要求

当年实际比例

评估

扣分情况说明

计分

加分

扣分

实际得分

地表水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40

32%

40%

25.88

1.6

5.6

33.64

7个断面未达标,其中4个为劣Ⅴ类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

20

0%

16%

11.76

黑臭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20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20

0

0

20


饮用水水源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

100%

83.3%

8

0

1.33

6.67

贺兰水源地不达标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

10

0%

0%

10

0

1.67

8.33

1个点位水质恶化,扣1.67分

合计

100



75.64

1.6

8.6

68.64


石嘴山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分值

年度目标要求

当年实际比例

评估

扣分情况说明

计分

加分

扣分

实际得分

地表水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40

20%

20%

24

4

8

31.2

4个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其中2个为劣Ⅴ类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

20

0

20

11.2

黑臭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20

无新增

无新增

20

0

0

20

全市无黑臭水体

饮用水水源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

100%

83.3%

8

0

1.33

6.67

第四水源地超标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

10

0

0

10

0

0

10


合计

100

100


73.2

4

9.33

67.87


吴忠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分值

年度目标要求

当年实际比例

评估

扣分情况说明

计分

加分

扣分

实际得分

地表水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40

11.1%

33.3%

27.99

0

0

47.99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

20

0%

0%

20

黑臭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20

无漂浮物,不黑不臭

达到目标

20

0

0

20


饮用水水源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

100%

100%

10

0

0

10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

10

33.3%

0%

10

0

0

10


合计

100

100


87.99

0

0

87.99


固原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分值

年度目标要求

当年实际比例

评估

扣分情况说明

计分

加分

扣分

实际得分

地表水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40

75%

75%

28

3.33

0

51.33

2个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

20

0

0

20

黑臭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20

无漂浮物,不黑不臭

达到目标

20


0

20


饮用水水源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

100

100

10



10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

10

0

0

10



10


合计

100

100



100

10

91.33


中卫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事项

分值

年度目标要求

当年实际比例

评估

扣分情况说明

计分

加分

扣分

实际得分

地表水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40

50%

75%

34

2.5

2.5

54

有1个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

20

0%

0%

20

黑臭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20

无漂浮物,不黑不臭

达到目标

20

0

0

20


饮用水水源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

100%

100%

10

0

0

10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

10

0

0

10

0

0

10


合计

100

100


94

2.22

2.22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