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92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 2019-06-26 16:20
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国务院相关部委与我区签订(下达)2019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19]301号 成文日期 2019-06-26 14:10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

国务院相关部委与我区签订(下达)

2019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9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导协调,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全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就进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目标进展情况

目标要求: 2019年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3%以上,全面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区13条黑臭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面完成,基本消除黑臭。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力争达到72.7,地下水极差比例控制在6.7%。

完成情况:2019年1-6月份,全区15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8.6%(11个),达到73.3%的目标要求。劣Ⅴ类水体为零,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完成了地级城市13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6条已消除黑臭,5条已基本消除黑臭,2条尚未反馈评估结果(我区自评估为中卫市已消除,固原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完成)国家考核的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54.5%,未达到72.7%的目标要求。地下水正在监测中。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紧盯目标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确定了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总目标,实施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实施重点湖库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以及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四大战役等19条具体任务。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深化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再次排查,制定并完善“一源一策”方案。目前,全区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94.87%,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在全国率先完成,被生态环境部调研指导组认定为完成率100%。

(三)切实加强预警通报工作。针对2019年度茹河沟圈、清水河泉眼山断面水质下降和香山湖无监测数据等问题,安排人员赴固原市、中卫市,指导帮助相关市县开展水质监测、执法监察等工作,共同分析水质不达标原因。针对个别黄河支流和水源地自然本底值超标事宜,正委托宁夏大学等有关科研机构进行课题研究,尽快找准症结,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四)强化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督导各市、县(区)扎实开展重点入黄排水沟治理工作,目前,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中的14个人工湿地,13条人工湿地工程已建成,将逐步发挥效益。2019年1-5月,全区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中,Ⅳ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为61.5%(8个),Ⅴ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为7.7%(1个),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为30.8%(4个)。

(五)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了地级城市13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6条已消除黑臭,5条已基本消除黑臭,2条尚未反馈评估结果(我区自评估为中卫市已消除,固原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完成),全面取缔入黄入河直排口56个;全面推进典农河、沙湖、星海湖综合治理,实施固原清水河、葫芦河、泾河、渝河、茹河精准治理。

(六)严格落实考核评估工作。根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五市2018年度《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宁生态环保办〔2019〕10号),并抄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效能目标考核办公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黄河支流水质出现下降。2019年1月和6月,彭阳县茹河沟圈国控断面水质均由上月的Ⅳ类轻度污染降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易受外部条件影响,造成水质不稳定。

(二)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难度大。2019年1月-6月,全区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三类比例为54.5%,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72.7%。银川市南郊饮用水水源地氨氮超标,石嘴山市第四饮用水水源地硫酸盐、总硬度超标,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由于自然本底问题造成水质超标,防治难度较大,既影响我区顺利完成国家确定的水源地考核目标任务,也影响了全区的饮水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指导各市、县(区)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管理措施,确保到2020年,实现国家与自治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各项考核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方案,突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推进葡萄酒庄废水问题整改,对标国家目标责任书,全面整治水生态环境问题,尽快实现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三是切实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涉水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污和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主动治污、达标排污。

四是继续下大力突出抓好水源地保护,深入排查、查漏补缺,2019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突出抓好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确保园区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补齐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需求的短板。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法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加快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附件:国务院相关部委与我区签订(下达)2019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马继仁   (0951)5160571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国务院相关部委与我区签订(下达)2019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

签订的责任书名称(下达的指标任务文件名称)

责任书(指标任务)内容

牵头落实单位

具体落实单位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下一步措施

1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2019年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3%以上,全面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区13条黑臭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面完成,基本消除黑臭。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力争达到72.7,地下水极差比例控制在6.7%。

生态环境厅

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2019年1-6月份,全区15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8.6%(11个),达到73.3%的目标要求。劣Ⅴ类水体为零,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完成了地级城市13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6条已消除黑臭,5条已基本消除黑臭,2条尚未反馈评估结果(我区自评估为中卫市已消除,固原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完成)国家考核的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54.5%,未达到72.7%的目标要求。地下水正在监测中。

一是黄河支流水质出现下降。2019年1月和6月,彭阳县茹河沟圈国控断面水质均由上月的Ⅳ类轻度污染降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易受外部条件影响,造成水质不稳定。

二是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难度大。2019年1月-6月,全区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三类比例为54.5%,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72.7%。银川市南郊饮用水水源地氨氮超标,石嘴山市第四饮用水水源地硫酸盐、总硬度超标。

一是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指导各市、县(区)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管理措施,确保到2020年,实现国家与自治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各项考核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方案,突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推进葡萄酒庄废水问题整改,对标国家目标责任书,全面整治水生态环境问题,尽快实现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三是切实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涉水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污和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主动治污、达标排污。

四是继续下大力突出抓好水源地保护,深入排查、查漏补缺,2019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突出抓好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确保园区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补齐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需求的短板。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法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加快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