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07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科技与财务处 | 发布日期 | : | 2022-12-28 15:00 |
名称 | : | 自治区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 水利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指标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2-12-08 15:00 |
宁财(资环)指标〔2022〕600号
自治区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 水利厅 林业和
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黄河宁夏段
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
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区)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政局(财政审计局)、生态环境局(分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加快构建上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黄河保护治理格局,打造绿色生态宝地,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资环发〔2020〕585号)和2021年相关指标考核情况,现将2022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指标2亿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各市、县(区)财政局按照附件1要求,通过“1100602-专项上解收入”科目将应当筹集的1亿元资金上解自治区国库。
二、此次拨付的预算指标由市、县(区)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统筹用于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等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项目和工作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
三、请市县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资金安排情况(包括具体安排项目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并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凡下达预算指标中实行公开采购的项目,应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填写《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2年12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因疫情原因,2021年度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2022年合并开展,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测算下一年度补偿资金的因素。
此款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11-节能环保支出”、“213-农林水支出”。
附件:1.2022年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明细表
2.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2年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预算明细表.xlsx
附件2: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