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03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31 14:21
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1-31 14:2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和主责主业,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先行区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流程,严格解读时限。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六稳”“六保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避免误解误读。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依法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人事任免和人事招考等信息。2020年,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015条,微信发布信息32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近2000条,网站发布图文和视频信息1300余条。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充分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和群众需要表达的意愿、了解信息、反馈意见的渠道公开,体现民愿,集中民智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环节的工作制度。2020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42件,未出现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不全面不充分甚至答非所问等造成重大舆情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息发布审核单》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考核计分标准》,从任务具体、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等角度出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同时,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督查,对网站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公开通报,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将公共资源配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厅办公室负责对相关处室、单位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相关信息公开方式适当、及时、准确。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推动实现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实现不见面、马上办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优化网站页面,完善网站栏目,完成生态环境常见问题知识库建设、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统一登录等相关工作,全面提升厅门户网站在发布解读、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方面的水平。积极组织实施宁夏生态环境数据集成共享及挖掘分析服务项目建设,全面整合大气、水、土、执法、监测等20个大类数据,79个子项数据,收集整合各类数据2.8亿条,实现了生态环境数据集成管理和协同共享。完成了宁夏生态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建立了天地一体化区生态保护红线空间信息数据资源库。完成了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构建了--国家三级联网机动车遥感监测和机动车污染源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完成了厅OA系统与自治区政府OA系统的整合对接,提高了协同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开展了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建设、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平台建设。开展了自治区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与生态环境部12369环境污染投诉系统数据开发对接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重点举措、工作成效、政策法规、环境科普系列等信息,提升解读效果。创新设计栏目,主动采编信息,办好微信微博平台,以年度重点工作、疫情防控、六五环境日、大气攻坚行动等为题材,编发一系列有品质、有影响的工作信息,策划制作大量简洁、新颖的图片、音频、视频作品并广泛宣传,积极占领网络阵地,主动传递正能量。生态环境两微宣传影响力持续提升,新媒体访问量超过130万人次。三是积极推动传统公开渠道建设。通过传统公开渠道及时刊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新闻报道。进一步规范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流程,优化新闻发布形式,聚焦重点工作、重大专项行动或重大政策举措等,突出专题化、针对性。全年编发新闻通稿42期,协调新闻采访100余次,刊发宣传专版8个、专刊10期,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各类新闻媒体刊(播)发稿件1800余条。联合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大型系列宣传活动10余场,策划制作生态环保主题宣传片和微视频、微动漫、方言剧24部,法律宣传音频作品100余集,并通过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广场LED电子屏等途径持续宣传,引领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事项调度联动工作制度》,明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厅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重大事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厅分管领导牵头做好重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协调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厅办公室坚持定期检查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结合自治区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对厅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结果,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多渠道督办整改落实。三是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群众、企业和相关机构监督,认真对待投诉举报来电来信,及时查证核实,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推动公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严格考核运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厅系统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进行考核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形成倒逼促提升机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1

6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0

7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8976.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5

0

1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2

0

1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1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1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5

0

1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主动公开自觉性仍需加强;政策解读质量还需提升;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等。

2021年改进措施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丰富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相关要求,积极采取视频、动漫、图解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通俗易懂的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有关政策的关注度和知晓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在选优配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上下功夫,积极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提高承担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推进决策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做好意见征集和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thjt.nx.gov.cn)查阅或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160985;传真:0951516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