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1-01 16:4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0月31日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传真:0951-516075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轮胎X射线检测仪核技术利用 |
银川市北京西路79号 |
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该项目安装一台轮胎X射线检测仪,最大管电压120kV,最大管电流8mA,为Ⅱ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为X射线检测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新建X射线铅室对X射线检测进行屏蔽;通过巡视、警示线等措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