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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3月26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9-03-26 10:03 点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3月26日拟批准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X射线探伤项目

银川市西夏区

宁夏行健锅炉容器有限公司

报告表

宁夏盛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铆焊车间西北角预留房间改造一间探伤室,并购置1台XXH-3005型便携式变频气绝缘周向X射线探伤机,其中管电压300kV,输出电流为0.5mA,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为X射线探伤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探伤室、警示灯等设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2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131I和131Ba测井项目

宁夏盐池县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

报告表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拟在宁夏盐池县麻黄山长庆油田使用放射性同位素131I和131Ba进行野外示踪测井,利用131I和131Ba同位素示踪剂对注水井单层吸水情况进行测试,以确定不同含油层位的吸水量,本项目预计年测井25口。单井平均同位素使用量为0.3mCi,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22×105Bq,属于丙级开放性场所。

主要环境影响为放射性同位素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采取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容器、测井过程中和运输过程等污染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