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6-22 15:07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X-γ射线探伤及放射源暂存库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银川市西夏区 |
宁夏冠唯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博识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该公司现有10台X射线探伤机,于2019年1月31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宁环辐证[N0104]。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拟新增4台192Ir探伤机、1台75Se探伤机,活度均为100Ci,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均属于Ⅱ类放射源,新建放射源暂存库,用于安全暂存放射源。拟新增10台X射线探伤机,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均为Ⅱ类射线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为X-γ射线探伤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电离辐射警示标识、移动探伤辐射防护措施、警示灯等设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