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10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宁夏华电宁东一、二期及扩建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项目 )

作者:万一杰 文章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0-22 16:52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022日至202110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华电宁东一、二期及扩建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项目  

灵武市马家滩镇、宁东镇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2007~2010年间在宁夏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宁东镇境内投资建设的宁东一期、二期及改扩建风电场共建设了68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102MW。建设单位拟实施宁夏华电宁东一、二期及扩建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拆除现有68台老旧风机,对其中的25台风机进行升级改造,风机单机容量由1.5MW 升级至 4.0MW和4.5MW,总装机容量仍为102MW,可以满足“以大代小等容更新”的要求。项目新增占地面积为24.2679hm2,其中永久占地1.2379hm2、临时占地为23.03hm2,占地性质为农用地(天然牧草地)。改造风机建设土石方挖方量50565m3,填方量45154m3、外运处置拆除风机区废渣9500m3,无弃方;拆除工程产生的土方量为9500m3,全部外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置,项目不设置弃渣场。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风机运行工作天数为365天。本项目总投资66292.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16.5万元,占总投资的2.89%。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防尘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清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风机及箱变基础拆除废渣量约1800t,及时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拆除风机废旧部件暂存于临时堆场内,可利用的部件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交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废油、风机检修废机油及废油脂,均属于危险废物。风机检修废油脂、废机油等由油桶收集后送至110kV升压站内设置的1座135m3危废暂存间各油浸式箱式变压器底均设置储油坑,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事故时变压器少量外泄废油,渗过鹅卵石层并进入集油坑储存。各类危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明确临时作业区,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量减少扰动面积。项目基础建设及道路扩建等开挖后应及时回填,以降低水土流失。在土方回填过程中,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