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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15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苟旭光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2-11-15 16:12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5日-202211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    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    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宁夏宝丰330千伏供电工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境内

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报告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云海33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云海330kV变电站扩建330kV出线间隔2个,至宝丰变,在预留场地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二、新建云海~宝丰33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2×3.7km+2×3.7km+2×0.3km+8.5km+9km。采用单、双回路架设,新建铁塔83基。

(一)电磁环境:本项目已取得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路径进行优化设计,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采取抬高线路高度和控制与民房的距离,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2014)控制限制。

(二)声环境:合理布置施工机具,施工期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严格按照设计规定,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控制导线对地高度及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确保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管理,控制施工范围,文明施工。合理布设铁塔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利用现有道路,减轻对地表植被的影响;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土石方和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用防尘网苫盖;施工场地设置防渗泥浆池及沉淀池,少量泥浆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干化泥浆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时应对表土进行剥离,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恢复原有土地用途,最大程度的减少对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