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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2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作者:万一杰 文章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11-23 14:0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23日至202211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青铜峡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银川市、吴忠市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黄河青铜峡水利枢纽河西、河东总干渠控制的灌溉范围和以东干渠、西干渠为水源的周边扬水灌区,行政区域涉及银川市、吴忠市。工程维持现状灌溉渠系总体布置,在此基础上,改造灌域内渠道建筑物,同时对部分土渠进行生态整治,修缮管理设施,健全标准化工程,完善信息自动化系统,改建水源泵站。工程内容为惠农渠灌域惠农渠轻纺城渡槽~清水桥节制闸段(91+062~104+650)防渗砌护13.588km;秦汉渠灌域东干渠前段(4+500~13+300)防渗砌护3.0km;以及配套砌护段的巡护道路改造16.588km。项目主要对渠道生态整治,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渠道生态整治工程施工区用地及预制厂用地。项目总投资为6323万元,环保投资费用估算为140.1万元,占总投资的2.22%。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设置围挡,避免大风天施工,运输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散装物料避免露天堆放,及时苫盖并设置围挡。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中可以重新回收利用的部分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送管理部门指定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五)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施工前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妥善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和水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利用剥离的表土进行土地整治,并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限制施工人员在施工以外区域活动,将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