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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作者:万一杰 文章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12-22 16:0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22日至2022年12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五采油厂姬塬油田盐池区域8.6万吨产能扩建项目

吴忠市盐池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麻黄山乡和大水坑镇境内,属于产能扩建项目。姬塬油田现有采油井1720口,注水井461,水源井35口,联合站2座,接转站、增压站等各类站场100余座。正在建设采油井240口54口注水井,改造黄57和黄26增压站,改造黄十一转和黄十四转,配套建设出油管线190.1km、集油管线83.8km、注水管线32.3km及井场道路58.7km。本次滚动开发建设工程涉及开发区块包括黄530长8、黄457长7、黄152长7、黄548延6、黄50延9、黄510延9、黄564延9、黄545长2、黄525长2、黄430长6、黄470长6、黄3长9共12个,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钻井工程及地面工程两部分,其中钻井工程共部署新钻井202口,包括采油井182口,注水井20口,共新建井场59座,加密现有井场36座;地面工程对黄十一转、姬66增、黄十五转、黄48增、黄8增、黄322输6座站场进行改扩建,并新建黄59增压站1座,新建标准化井场59座,配套建设集输油气管线26.5km,单井出油管线75km,注水干线45.5km,注水支线9km,10kV输电线路18.5km,24芯光缆51km,12芯光缆16km,建设区块内支干道18.5km。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68450m2(126.845hm2),其中临时占地1042400m2(104.24hm2),包括井场、集油集气管道占地;永久占地226050m2(22.605hm2),包括井场、增压站、道路占地。项目占地范围及管线占地范围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总投资1332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9.83万元,占总投资的3%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设备和符合《普通柴油》(GB252-2015)的柴油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控制尾气的排放。场地平整、地表开挖及回填土方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及时清运施工场地的弃土及弃渣,不能及时清运的,集中堆放在背风侧并加盖篷布。运料车辆在运输时,需加盖篷布。开挖弃土放置于背风一侧,对管线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各站场加热炉燃用伴生气,加热炉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经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油井井口、集输管线及油气处理等环节加强密闭性,各个管线上均设置流量计,与主控室联动,井口采取定压阀,油气密闭输送,增压机组、接转站、脱水站/点密闭分输或混输技术等措施确保流程密闭,将烃类逸散控制至0.3%以下。优化操作规程,减少操作环节,合理安排储运作业。设置呼吸阀挡板,加强油气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维护,降低计量误差,减少损耗。加强管理,定期检查油罐的密闭状态及底部、防止油罐底板泄漏。定期对设备、管线等进行泄漏检测。采取以上措施,同时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应管控要求,其它站点及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限值要求(4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无毒无害的水基钻井液。钻井废水用于配置泥浆,井场内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废弃泥浆经压滤,上清液送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井场配备移动式废水罐,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送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压裂作业结束后,拉运至姬十六转作业废水处理站、黄十转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压裂液回收利用,不得随意排放。压裂车出口与井口采用高压密闭连接,密闭施工。试压废水送附近的采出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层。试油废水全部收集进罐,工程结束后运往现有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回注井注入油层,不外排,井场铺设双层防渗土工膜(防渗土工膜接口处密封),防渗土工膜周围设置10cm 高的围堰,及时回收落地油泥,要求落地油泥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剩余废水拉运至油区采出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井场设置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运,盥洗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施工场地设移动厕所,粪便定期清运,盥洗水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运营期采出水依托现有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Q/SY CQ 3675-2016)中推荐水质主要控制标准后回注油层。作业废水全部进入罐车就近拉运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地下油层。钻井作业使用双层套管,严格要求套管下入深度。井场设置钢制泥浆罐,做重点防渗处理,钻井泥浆、岩屑以及废水暂存于泥浆罐中,边产生边收集,泥浆不落地。对施工期井场采取相应分区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将井场及场站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取高效低噪声设备,将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将高噪声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目标。 除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造成夜间施工外,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加强安全教育及管理,减少车辆鸣笛,严格限制车速、加强巡查。

运营期优化各井场选址及平面布置,远离居民点,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对各类泵体和设备全部采取基础减振设施,对位于室外的污水泵泵体加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造成高噪声现象。项目井场、场站均建设实体围墙,减轻运营期设备噪声对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使用水基钻井泥浆。对钻井过程中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进行不落地收集,钻井泥浆重复利用,提高泥浆重复利用率,减少废弃泥浆产生量。废弃泥浆与废弃岩屑一同拉运委托宁夏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统一安排拉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井场设置生活垃圾箱(桶),分类收集,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临时贮存点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钻井选用全井段套管保护+水泥固井工艺,避免重点关注的表层含水层、土壤受泥浆污染。在设计中做好及时堵漏准备,防止泥浆流失进入土壤。,将井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全面防控事故废水和可能受污染的雨水发生垂直入渗,进入土壤。

运营期加强标准化井场建设,设置含油污水收集池和集油槽,确保日常生产中井口落地油全部收集,避免地表径流携带污油污染井场及站外土壤。

(六)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地表植被破坏。钻井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在井场周围及伴行道路两边进行生态恢复及绿化。对输油管道采取防腐措施,长距离输油管道采用阴极保护,减缓管道腐蚀。及时清理管道上覆土壤中的深根系植被,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加强各种防护工程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加强对管线沿线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管线沿线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避免造成管线破坏、导致污染事件。及时在管道两边及其所涉及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油井退役或报废后,拆除采油设备、封好井口、拆除井场围墙,挖松固化地面,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覆土和植被恢复。站场在闭井后12个月内拆除,18个月内达到土地使用功能。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已在姬塬油田盐池区域各个作业区建立了完善的物资应急库,主要储存消防、安全防护、应急照明和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物资装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厂应急救援中心在第一时间内调动区域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本项目实施后,企业须按照要求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将本项目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内容应补充本项目新增井场、站场、集油管线等工程。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