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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9月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环评处 发布时间:2025-09-03 16:56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3日至20259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527(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电话:0951-516052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牛首山东抽水蓄能电站

吴忠市、中卫市

宁夏华电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夏华电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实施宁夏牛首山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与吴忠市青铜峡市交界的黄河青铜峡水库右岸牛首山西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400兆瓦(4×350兆瓦),主要由上水库、输水发电系统、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电站为首部式布置,引水及尾水系统分两个水力单元均采用24机布置,设计年发电量13.3亿千瓦时,年抽水电量17.7亿千瓦时,电站额定水头466米。项目总投资112582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4086.86万元(不含水保),环保投资占比1.25%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守施工红线,划定工作区和活动范围,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随意进入非施工区;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并进行临时防护,用于后期地表植被恢复表层覆土;弃渣堆置于指定地点并加以防护,在转存料场脚部设置格钢筋石笼作为护脚进行拦挡,施工结束后将项目占地范围临建设施拆除,对弃渣场、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分区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对永久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对临时道路占地范围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对电站管理区场区进行绿化;加强环保宣传及环境管理,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减少对周边野生动物栖息活动的惊扰影响。优化取水口布置,在保证取水安全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取水口取水深度设计,减少对幼鱼卷载影响;在取水口设置网式拦鱼设施,同时加装超声波干扰器,后期进行更新维护并在取水口附近进行栖息地生态修复措施;项目建设期采取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运行期采取合作形式进行增殖放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监测等研究,评估电站建设和运行期对保护区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与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按照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修复与保护措施。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凿裂、钻孔等施工采用湿法作业,砂石骨料加工优先采用湿法破碎的低尘工艺。露天开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开展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隧洞、支洞等工程开挖采取洒水、通风等措施。水泥、煤灰、弃渣运输采用蓬布密封等操作。施工道路定期养护洒水,对现场交通车辆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柴油,并设置洗车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沥青混凝土拌和系统配套沥青烟净化处理设施,沥青密封运输,防止沥青烟逸散。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取水口及地埋取水管道施工时,应设置小型围堰,严格控制施工场界;易产生废水的设施设备应远离自然保护区布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须及时清理,避免废水进入河道水体;砂石料加工系统的废水经高效深锥反应器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拌和系统冲洗;隧洞开挖废水经沉淀池和清水池后,用于各施工支洞口、隧洞作业面附近道路、场区降尘洒水;机修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区和道路降尘洒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后作为营地、施工区绿化用水和降尘洒水;在砂石料废水处理系统设置1240立方米事故池,池壁及底部进行混凝土防渗处理,防止事故废水外排。

加强对水库水质的保护,在水库初期蓄水前,须对库区杂物进行清理;上、下水库坝顶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禁止向上、下水库内排放任何废污水或倾倒垃圾;在上、下水库库区设水质监测断面,及时掌握水库水质变化情况。运营期项目管理区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用于营地绿化及降尘洒水,冬季未利用完的出水储存于清水池,待气温上升后综合利用;加强对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做好污、废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监测,一旦发现出水水质不稳定或超标,应立刻停产,及时检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和运行状况良好的施工设备、车辆,振动强烈的机械设备使用减震基座,噪声较大的固定机械噪声源建立隔声操作间、值班间和休息间,采用隔声罩,在生产生活区周边设置限速和禁止鸣笛警示牌,合理布局、合理施工、减少夜间施工。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上水库采用全库盆土工膜防渗,下水库采用库周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库底土工膜防渗措施保证土壤不会出现盐碱化、潜育化或沼泽化;对地下厂房洞室围岩采取厂房外围排水洞,排水廊道和防渗帷幕相结合的渗控措施。取水泥沙临时贮存场地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设置防渗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干化后的泥沙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地区的低洼地回填、道路路基填筑、绿化用土等进行消纳,无法综合利用部分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油、含油废纸、废布、油桶,以及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和含油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项目事故应急应纳入吴忠市和中卫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并据此确定项目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