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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9月11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苟旭光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5-09-12 09:0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12-20259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0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宁夏宏阳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报告书

北京众望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宏阳33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新建330kV户外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 2×360MVA330kV出线间隔2回,110kV出线间隔14回;35kV不出负荷线;主变低压侧各装设2×30Mvar的并联电容器和1×30Mvar的并联电抗器。

(二)天都山-宏阳33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2×65.9km+1×0.9km+1×0.9km,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170基。


(一)电磁环境:合理布置和屏蔽部分电气设备,优化配电装置与母线布置,减少相互之间的电磁叠加影响,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电晕;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施工工艺和方法,采取必要的围挡隔声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变电站通过优化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增加防火防噪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线路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其敏感目标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产生。变电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防渗化粪池沉淀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线路跨越河流、冲沟的施工场地应远离河道、冲沟,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防止废弃物进入周边水体。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及时送往指定生活垃圾场处置;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已有设施处置;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减少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面积,对施工区域采取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前对站区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对扰动区域临时用地灌木进行移栽养护和表土剥离;对线路塔基占用草地、林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后期用于周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若发现珍稀濒危、重要野生植物等应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尽量避免野生动物活跃时段施工,禁止捕捉、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变电站围墙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和六棱砖护坡,站外空地采取植被恢复;线路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线路在穿越中部干旱带水土流失生态保护红线2.8km、跨越西部腾格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置明显的边界标识和限界措施,严禁施工人员和机械超出范围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等敏感时期,减少对生物活动的干扰。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土地,按区域原有地貌进行植被恢复,保证植被的防风固沙效果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加强现场生态检查与监测,强化生态保护措施。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