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6-05-08 15:0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5160920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宁夏红寺堡区保障性新能源330千伏接入工程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红寺堡区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 报告书 | 宁夏致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星塘~柳泉33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24km(1×17.5km+2×6.5km),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61基。 (二)星塘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星塘750千伏变电站扩建1个330千伏出线间隔,至柳泉330千伏升压站。 | (一)电磁环境:变电站间隔扩建为站内预留场地,配电装置采用HGIS设备;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工程变电站周围、沿线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保护目标处采取围挡隔声措施,变电站间隔扩建配电装置采用HGIS,确保变电站周围、线路沿线及其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间隔扩建工程依托在建星塘750千伏变电站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防渗化粪池处置;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灌注桩塔基现场设置泥浆池、沉淀池,泥浆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河道,采用一档跨越方式,严禁废弃物进入水体。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间隔扩建工程依托在建星塘750千伏变电站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依托施工营地已有设施处置;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干化后用于塔基施工区域场地平整,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负责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 (五)施工扬尘:间隔扩建工程位于在建星塘750千伏变电站站内进行建设,通过围墙遮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线路塔基施工区域采取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开挖土方及时回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等措施,防范扬尘污染。 (六)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采取避让、减缓、恢复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减少牵张场及跨越场临时占地面积,对临时堆土采取拦挡、防护等措施;施工前对占用旱地、天然牧草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在耕地区域施工时,线路选线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应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线路塔基确实无法避让耕地的,应当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铺设;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
2 | 宁夏湘投二期150万千瓦新能源330千伏接入工程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红寺堡区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 报告书 | 宁夏致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线路长约36.5km,其中同塔双回路2×31.2km,单回路1×2.2km(1#升压站)+1×3.1km(2#升压站),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85基。 | (一)电磁环境: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保护目标处采取围挡隔声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其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灌注桩塔基现场设置泥浆池、沉淀池,泥浆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河道,采用一档跨越方式,严禁废弃物进入水体。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干化后用于塔基施工区域场地平整,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负责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 (五)施工扬尘:间隔扩建工程位于在建星塘750千伏变电站站内进行建设,通过围墙遮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线路塔基施工区域采取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开挖土方及时回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等措施,防范扬尘污染。 (六)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采取避让、减缓、恢复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减少牵张场及跨越场临时占地面积,对临时堆土采取拦挡、防护等措施;施工前对占用旱地、天然牧草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在耕地区域施工时,线路选线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应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线路塔基确实无法避让耕地的,应当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铺设;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