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5-07-10 16:0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电话: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银川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
位于银川市月牙湖乡 |
银川通用机场和通航产业园筹建处 |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一类通用机场,飞行区等级2B,新建长1200米、宽30米跑道一条,32个B类机位,3个直升机位,配套建设相应的航管工程、机场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近期考虑通用飞行、通航旅游、应急救援、抢险救灾、通航培训等通航作业领域,远期兼顾公务飞行。 |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产生;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3、运营期生活污水、各类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绿化标准后,用于工作区绿化,冬季储存于中水池;4、油库区雨水等含油污水经隔油池收集、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废水排入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隔除的污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初期雨水全部汇至飞行区四周的调蓄水池内,送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油库事故消防废水暂存于事故水池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6、建设单位须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敏感目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