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7-29 10:14 点击:
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0〕579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
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自治区政协杨有贤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旅游》的提案,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自治区全域旅游发展,依法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提出旅游建设项目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同步实现环境质量改善与资源开发目标;严格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推进生态旅游低碳化、绿色化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服务自治区旅游发展,积极督促指导自治区 “十四五”旅游相关规划环评工作,服务指导旅游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促进旅游项目源头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同时,加强旅游项目 “三同时”事中事后环境执法监管,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相关项目严格落实环保标准要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项目依法规范建设,促进旅游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0951>5160967)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0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