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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4-06-20 17:4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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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01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56

银川市人民政府:

现就李雪燕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金凤区七子连湖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七子连湖湿地公园位于金凤区,金凤五路以南、金凤八街以东、南环高速路以北、金凤十街以西,用地总面积约684.51公顷,六盘山路把湿地公园分为南湖和北湖,金凤区政府为七子连湖湿地公园的管理主体。七子连湖湿地公园是城市建成区南部最大的一处天然湿地,其湿地类型主要有水道、湖泊、沼泽等,生态环境良好。

七子莲湖桥(中海国际以东)为市控湖区水质断面,因现状湖区水生态系统受损、生态缓冲带污染物拦截能力不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帮扶指导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银川市水务局谋划了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七子连湖东域表流湿地建设12公顷,生态缓冲带修复4015米,水生植被修复6.74公顷,水质监测、流量监测、视频监控等。南侧典农河水生态恢复2.9公顷及配套设施等。通过增强水体流动性、修复受损水生生态系统、建设生态缓冲带,提升七子连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打造自然健康的生态河湖,岸上结合七子连湖海绵公园的建设,统筹打造为城市生态湿地公园。

目前,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已获得生态环境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438万元,正在完善手续进行招投标,预计8月份开工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6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0951>516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