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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4-06-21 16: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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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5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59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函〔2024〕33号)要求,现就教科卫体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建设清水河历史文化公园”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担当先行区建设使命任务,深入打好清水河碧水保卫战。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在清水河全域共设置6个监测断面,同步建设水质自动站3个,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确保水质异常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解决。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先后在清水河流域实施基础河槽整治、水质净化、岸线修复、植绿兴河等工程项目,采取生物护坡、绿化美化、清淤疏浚、控污净化等综合措施,在河道沿线岸边合理配置灌木植被,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站3座,对5个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三是坚持源头治理。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自治区水污染专项资金约3亿元,在原州区、同心县、中宁县等适宜地段建设人工湿地6个,使清水河水源涵养能力稳步提升,河流自净能力逐步恢复,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指标大幅下降。流域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的10.2%提高到22.5%,水土保持率由24.4%提高到75.89%,黑刺沟源头出水流量稳定在每秒0.2立方米;三营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了类标准,流量稳定在每秒0.3立方米。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空间管控体系,着力解决突出清水河水生态环境问题,依法淘汰关停、有序退出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污染企业39家,依法封堵清水河沿线排污口38个,退出(搬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家、治理小散乱污企业77家,切实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同时,实施流域重点排污单位24时动态监控,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投入,科学谋划清水河治理项目,加大清水河综合治理和沿岸生态修复力度,加快建设冬至河人工湿地等项目,巩固提升清水河治理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6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0951>516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