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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5-06-30 15: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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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06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5442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现就葛谦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青蛙、维持生态平衡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据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相关职责,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做好配合,助力保护青蛙、维持生态平衡。

一、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牵头抓总职责,推动实施《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组织各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启动全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牵头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并推动尽快印发实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全面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连续9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区14个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4个国家湿地公园,累计核查核实疑似问题线索点位4351处。共建立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整改点位台账2650处,推动问题点位全部整改到位,实现了动态清零。全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点位共计367处,整改完成率达100%

三、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遥感监测监管,开展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年度评估。组织各地对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实地核查,督促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截至2024年底,累计核查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遥感监测图斑598处,核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图斑14处,整改完成13处,正在推动整改1处。

四、扎实开展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宁夏入河(湖、沟)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等文件,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提升前端污染防控能力。截至4月底,全区共排查各类排污口4815个,完成整治率为97.50%

五、不断加大水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按照“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提升”的治理思路,先后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自治区专项资金30多亿元,深入推动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沟道清淤等治理工程项目,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区22条重点排水沟监测断面全部达到类及以上水质。

六、持续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通过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逐步恢复河流生态流量;通过河湖缓冲带保护和水域水生植被恢复,逐步提升河湖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巩固提升工业、农业、城乡各类污染物减排成效,保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渝河、葫芦河、清水河出境断面由2015年的劣类水体改善为类及以上。不断加强沙湖、鸣翠湖、阅海等重要湖泊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以水生态修复为基础,以水质改善为核心,实施水系连通、水生植物种植、生态补水、岸线综合治理等项目,重要湖泊水体水质逐年改善。沙湖、渝河、黄河(银川市段)分别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七、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新路径、新办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来,自治区累计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1.76亿元,带动地方投资25.82亿元,实施污水治理项目371个,累计建成处理设施383座,建设污水管网4137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6569吨/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627日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951>5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