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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3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6-30 17:02 点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3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6372


自治区体育局:

针对宋亚俊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泾源县冰雪产业发展的建议》,现就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相关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指导冰雪产业布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冰雪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要求泾源县在编制冰雪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针对代表提出的雅豪滑雪场二期项目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边缘地带的问题,我厅将强化源头预防,积极配合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分区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指导项目科学避让敏感区域,合理优化空间布局,推动项目依法依规落地。主动服务泾源县冰雪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生态敏感性、水资源保障等因素,提出避让环境敏感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强化污染防治等措施,组织专家提前介入,提供技术指导。

二、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冰雪产业项目依法落地

针对雅豪滑雪场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我厅将立足环评审批职责,主动服务,推动项目合规落地。根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及环境影响程度,科学判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针对项目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边缘地带、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情况,指导建设单位依法科学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明确避让或减缓措施。对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的冰雪产业项目,依法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实行即报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加快项目环评批复。同时,积极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设等环节提供环保技术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持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发改、自然资源、林草、体育等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基层环评指导,做好项目跟踪,确保依法审批、规范审批。将雅豪滑雪场二期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服务清单,明确专人对接,及时协调解决环评编制和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合规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630日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951>516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