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9-04 11:00 点击:
文章来源:以案释法—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
【案件提供单位】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涉案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xxxxxx42971N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牛首山银平公路西侧、尚德路南侧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6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对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部分污泥未进入污泥干化棚,随意露天堆放于厂区空地,堆放场地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
【查处结果】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吴环责改字[2019]A007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于2019年3月8日报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同意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3月27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经研究决定对该公司 作出了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于 2019 年4月9日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吴环罚字[2019]07号)。经 执法人员现场 复查,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