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监测处 发布时间:2021-06-30 17:14 点击: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全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职责,2019年,宁夏生态环境厅部署实施宁夏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为推动全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构建全区发现及时、指挥迅速、协调有序、处置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污染源发现、反馈、处置链条式闭环管理,制定了《全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借鉴了生态环境部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开展热点网格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厅生态环境监测处牵头起草,梳理总结了我区自2019年来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及经验。起草过程中,注重搜集各方资料,先后征求了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各地市及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建议。委托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对《全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办法(试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第1)。说明了办法制定的要求、原则。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及目标(第2至3条)。说明了办法制定的工作目标、编制要求。
第三章 监管体系(第4至5条)。规定了各级职责、工作范围。
第四章 工作内容(第6至10条)。规定了各级工作流程及内容。
第五章 工作要求(第11至13条)规定了各方要求、工作方法。
第六章 督查通报(第14条)。规定了调度、通报方式。
第七章 附则(第15至17条)。规定了解释主体及实施时间。
咨询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话:0951-5160985
传真:0951-5160988
邮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印发《全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